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议案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5《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8《关
第六届监事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2024年041会第三次会业务的议案》、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月16日议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12《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14《关于<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15《关于<公司
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2024年04议案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2会第四次会月24日一季度报告》
议第六届监事议案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2
2024年083会第五次会《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月26日议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2024年10议案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4会第六次会月29日三季度报告》议第六届监事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2024年125会第七次会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2《关于核销应收款月20日议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九)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
(十)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实施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2025年度工作目标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