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293276.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905042.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327.62元,扣除分配2023年度的现金红利78835658.00元,2024年度可供分
配利润总额为671233333.5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43351.64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93276.17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78835658.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92543351.64542401012.75-482588902.0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534572953.3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71233333.5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8835658.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77577080.3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78835658.0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43351.64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93276.17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