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是否股股东或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质押质押本次质押数为补质押用股东名称第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起始到期质权人量(股)充质途东及其一比例比例售股日日押致行动人中信建投
2025-2026-企业生
935000010.47%0.59%否否证券股份
北京千方06-3006-29产经营有限公司集团有限是中信建投
公司2025-2026-企业生
51000005.71%0.32%否否证券股份
07-0207-02产经营
有限公司
合计1445000016.19%0.91%------------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1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本次解除质占其所占公司总股东名称第一大股押股份数量持股份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股)比例致行动人中信建投
61500006.89%0.39%2024-07-042025-07-01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32136003.60%0.20%2024-02-052025-07-01证券股份
北京千方有限公司集团有限是中信建投公司
45000005.04%0.28%2022-07-052025-07-03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5864000.66%0.04%2024-02-052025-07-03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1445000016.19%0.91%------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本次变本次变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名持股数持股动前质动后质持股份总股本已质押股份占已质未质押股份占未质称量比例押股份押股份比例比例限售和冻结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押股份数量数量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2396915.171189611896
夏曙东49.63%7.53%8022999567.44%9953960982.45%
2806%99979995
北京千方集团892755160051600
5.65%57.80%3.27%00.00%00.00%
有限公576454454司
163331633016330
夏曙锋1.03%99.98%1.03%1225037775.02%00.00%
836000000
3453021.851869018690
合计54.13%11.83%9248037249.48%9953960962.84%
2218%04510449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
2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单位:元、股未来半年内到期未来一年内到期持股数持股比股东名称质押股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股占其所占公司量例对应融对应融份累计持股份总股本份累计持股份总股本资余额资余额数量比例比例数量比例比例
239692432901485211896467520
夏曙东15.17%18.06%2.74%49.63%7.53%
80600000009995000
北京千方
892755217007990051600129900
集团有限5.65%24.31%1.37%57.80%3.27%
76000000454000
公司
16333816330
夏曙锋1.03%00.00%0.00%099.98%1.03%0
36000
34530264990228421869011.83597420
合计21.85%18.82%4.11%54.13%
21800000000449%000
注:上表未来一年内到期数据,股东夏曙锋先生质押的16330000股于2027年5月23日到期,系未来两年内到期。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质押股东的质权人提供的解除质押凭证。
特此公告。
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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