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2026年02月1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计划在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6713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8356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合计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2365069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0%)。
2026年4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2026年4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千方科技
3950000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14.11%减少至
13.86%(按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计算)。截至2026年4月8日,杭
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219043866股股份,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13.86%,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1576713160股的13.89%。
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千方科技15634700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13.86%减少至12.87%(按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计算)。截至2026年6月4日,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203409166股股份,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1580188215股的12.87%,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76713160股的12.90%。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灏月出具的《关于所持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通知》,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杭州灏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7883566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15767100股,合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23650666股股份(占千方科技总股本、剔除千方科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千方科技总股本的比例均为1.5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截至2026年6月15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1993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比例为12.6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1576713160股比例为12.64%。
杭州灏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现将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比例(上市公减持比例(上市减持均司总股本剔除上公司总股本包括股东减持股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价(元/市公司回购专用上市公司回购专名称(万股)
股)账户中的股份数用账户中的股份量)(%)数量)(%)
2026年4月8日至
大宗交易8.24788.35660.500.50杭州2026年6月5日灏月集中竞价2026年5月13日至
8.111576.71001.001.00
交易2026年6月8日
合计/2365.06661.501.50
注:1、上表中,杭州灏月所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2、减持价格区间为
7.07元/股-9.0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名称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上市公例(上市公例(上市公例(上市公司总股本剔司总股本包司总股本剔司总股本包股数(万股)除上市公司括上市公司股数(万股)除上市公司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回购专用账回购专用账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户中的股份户中的股份户中的股份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合计持
22299.386614.1414.1119934.320012.6412.62
有股份
其中:
无限售
杭州22299.386614.1414.1119934.320012.6412.62条件股灏月份有限售
条件股------份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灏月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截至2026年6月15日,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