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9证券简称:宏桥控股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789589998.93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3391241.8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注:2)536888872.46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出本金余额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5497286.78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151996.2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8959167.59注1: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
589245.28元)后的金额。
注2: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58924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公司与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账户状态主体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宏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22148944542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已注销
控股司博兴支行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邹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
209148941550已注销
宏硕司邹平支行深加工项目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开户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账户状态主体宏桥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17690001421005802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已注销
控股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二)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为“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新设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4月25日,宏桥控股及邹平宏硕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宏桥控股及邹平宏硕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人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4月23日,宏桥控股、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2026年4月24日,宏桥控股、云南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宏桥控股、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对应的募投项目/用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宏桥控股15736601040011468司滨州梁邹支行云南宏桥新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4079701040019738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司砚山县支行云南宏合新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4069201040024418
材料有限公司司泸西县支行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宏桥控股15736601040011468募集资金专户0.00限公司滨州梁邹支行云南宏桥新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4079701040019738募集资金专户0.00
材料有限公司限公司砚山县支行云南宏合新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4069201040024418募集资金专户278959167.59
材料有限公司限公司泸西县支行
合计278959167.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签约方是否已产品名称币种本金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受托方)收回威海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0000.002025-8-262026-2-25205.56是州分行营业部威海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9998.002025-11-292026-2-2749.31是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450.002025-12-12026-3-617.34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550.002025-12-22026-3-43.86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900.002026-3-92026-3-319.48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博兴支
结构性存款人民币5100.002026-3-102026-3-270.93是行营业部威海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滨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9998.002026-2-262026-4-756.21是州分行营业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金)为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6年4月13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用于“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2026年4月24日,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当日全部结余资金579812740.10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通过银行转账全额拨付至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本次变更后的募集投资项目。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原项目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资源配置等多重因素影响,原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若强行实施可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新项目根据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
实现预期假设的情况下,新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6.61%高于原募投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7%),各项关键财务指标稳健,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投资效益显著优于原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619.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02.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7981.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7981.2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688.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3.75%是否已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累计投入入进度(%)定可使用状资金投向目(含部额(1)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总额金额(2)(3)(2)/(1)态日期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变更前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否23585.9623585.960.0023585.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银行借款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
是55033.920.000.000.000.00已终止不适用已终止是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
变更前项目小计78619.8823585.960.0023585.96-
承诺投资项目-变更后
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否57981.2757981.2730102.9230102.9251.92项目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否
变更后项目小计57981.2757981.2730102.9230102.9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变更前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具体项目)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因此公司对“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此,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变更后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新增募投项目,目前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预计效益情况不适用。
公司原募投项目规划建设“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资源配置等多重因素影响,原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若强行实施可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经充分调研论证,调整项目实施布局,新募投项目为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新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实现预期假设的情况下,新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6.61%高于原募投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7%),各项关键财务指标稳健,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
投资效益显著优于原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本次调整已完整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出具核查同意意见,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监管,不存在资金挪用情形,调整后能够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利用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邹平市”变更为“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500000元,审计验资费943396.20元,律师费1132075.47元,材料制作费10377.36元,证券登记费198088.44元。2023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无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