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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0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381号

致: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

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14:30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

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丛森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9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41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1202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854%。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27613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28%。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合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664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440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合计4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38440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826%。

2、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3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639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5%;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5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63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5%;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2.02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2.03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421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8%;反对482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4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8%;反对4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2.0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9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3%;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2616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6%;反对65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0%;弃权188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261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6%;反对6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表决结果:通过。

2.06发行数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2407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反对554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8%;弃权309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24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3%;反对55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弃权3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

表决结果:通过。

2.07锁定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96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8%;反对46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9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8%;反对4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弃权1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2.08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286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4%;反对495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弃权181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28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4%;反对4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1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表决结果:通过。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60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4%;反对467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6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4%;反对4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0%;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表决结果:通过。

2.10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78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1%;反对466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4%;弃权181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7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1%;反对4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18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表决结果:通过。

2.11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4578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1%;反对46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弃权182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457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1%;反对4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1%;弃权18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5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0%;弃权177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1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弃权179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弃权1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1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321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8%;反对394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3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8%;反对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12(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05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80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13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1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19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7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18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19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9542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9%;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7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908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4%;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弃

权190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7812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0%;反对3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弃权19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20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21(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朱小辉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高霞

______________郑钰莹

本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邮编:

10003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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