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6-029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归还到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5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金额为准。
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用于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将适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39580000股。2016年 3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42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9580000股新股。依据公司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599164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01元,2016年 3月 2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6142790.49元,于 2016年 3月 22日收到广发证券汇缴的出资方认购款 936142790.49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20722855.81元后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915419934.68元,已分别存入公司开设的以下账户内: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 4301021129100319539),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55419934.68 元;华夏银行南京将军路支行(账号
10368000000353578)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10000000.00元及平安银行北京
十里河支行(账号 11015140797005)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50000000.00元。
另扣除律师、验资等发行费用 801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4618047.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6]B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8年 10月 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智能技术的能量优化系统研究与产业化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用于投资“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该事项已经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 12月 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基于云端虚拟工厂的智能制造系统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慧电厂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变更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 39723.12
2 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 7525.16
3 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 35274.18
合计 — 82522.46
三、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科远智慧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4日,科远智慧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拟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中提出“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结项,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终止,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152.2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25年 7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显示,董事会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全票通过,根据董事会会议纪要显示,董事会审议议案正文中明确提出“将宿松项目结项及沛县、灵璧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152.2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5年 7月 2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科远智慧董事会决议公告情况
由于 2025年 7月 7日,科远智慧召开董事会时,公司与浦发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虽已胜诉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执行款项尚未到账,为避免在资金未实际到账前引发市场误读或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科远智慧经审慎决策,将董事会议案的公告标题调整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并于
2025年 7月 9日将董事会决议进行了公开披露。
2025年 7月 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载明公司拟于 7月 2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进行审议。
(三)科远智慧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 2025年 7月 25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显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将已建成投产的“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152.2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最终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此外,根据股东会会议纪要显示的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资金划转、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及与监管协议终止等相关事宜。”因此,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科远智慧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得到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四、涉诉募集资金的诉讼及收回情况
2021年 11月 15 日,科远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远智慧能源(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中 29500.00万元在不知情的情
况下被质押,其中涉及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2500.00万元。根据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显示,涉及募集资金的 12500.00万元定期存款账户处于“质押;冻结、控制”状态。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就到期未兑付的存款向江苏省南通市崇
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涉金额累计 21000万元。2024年 12月 3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公司支付款项本金及逾期利息。后原告、被告分别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 5月 17日,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 7月 4日,因被告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依法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 7月 2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划转的被执行人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履行生效判决的款项 23277.23万元(含 2100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等费用),其中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 4000万元(不含逾期利息)。公司将上述到账的 4000万元募集资金及对应利息,与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一并归集至同一募集资金专户,并就补流使用事项与保荐机构沟通后,已将上述款项及其对应利息转入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针对尚余未收回的募集资金存款本金 8500万元及利息,公司已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2025年 9月 16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此后,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履行全部兑付义务;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2026年 8月 31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维持原判,并作出(2026)苏 06民终 3401号民事终审判决。
截至 2026年 9月 14日,公司已收到该案对应的执行款项,前述募集资金存款本金 8500万元及利息已全额收回。
五、本次诉讼收回资金的安排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工作,并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涉诉募集资金已全额收回,为完成募集资金补流闭环,公司拟将本次收回的募集资金存款本金 8500万元及利息按照前述议案约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金额为准,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定后另行确认。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在用于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将适时办理专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到位并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 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5年 7月
2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落实上述股东会决议相关安排的后续进展。
八、风险提示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最终金额,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金额为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尚需办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相关银行凭证及法院执行款项划付凭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