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凌忠良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凌忠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5年4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安吉锦银企业管理合伙(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中天东方
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吉锐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杭州君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道汽车救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该项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余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期间,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期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人同意该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该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地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每年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的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与关联方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合理、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提名董事情况鉴于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相关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1、对《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拟选举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
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占响林先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凯菲女士、沈洪发先生、占响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拟选举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
良先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凌忠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鉴于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2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相关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同意提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经会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为公司连续二十年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电子邮箱:304731092@qq.com
独立董事:凌忠良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