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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贵涛)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4-29 查看全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2024年的工作中,按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乔贵涛,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审计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山东省自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1项,发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0余篇,入选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术类)、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MPACC 中心主任,兼任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数智财经工作委员会理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以通讯方式参加是否连续两次未亲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议次数会议次数自出席会议

117400否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024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公

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言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9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定期报告事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业绩预告事项、授信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增资扩股事项、购买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等进行了审议并提交了董事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上本人对授信担保事项及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性相关细节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讨论,发表了明确的审查意见。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就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年报审计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在2024年末,就会计师对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及审计重点等事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任职期间内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潜

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确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内容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业务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证券管理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查询相关会议资料了解,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本人将持续关注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发挥着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本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薪酬方案执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履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乔贵涛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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