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全面性原则。将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
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在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
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心脑血管业务、健康防护业务和应急救护业务。
(2)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生产及橡胶制品制造。
(3)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及Hua Kee Co. Ltd.
的联合控股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丁腈手套等生产及销售。
(4)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PVC手套等生产及销售。
(5)淄博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丁腈手套等生产及销售。
(6)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丁腈手套等生产。
(7)杭州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
(8)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塑胶制品销售。
(9)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资产管理。
(10)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防护用品贸易。
(11)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
(12)Omni International Corp.,为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
(13)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Limited , 为 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Asia Limited (HK)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产品和技术研发。
(14)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伙)、河北临空领航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的合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技术开发转让及销售医疗器械。
(15)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为蓝帆柏盛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16)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为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7)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为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的合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18)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为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19)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柏盛国际”),为CB CardioHoldings I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0)Biosensors Investment Limited,为柏盛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1)Wellgo Medic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HK),为 Biosensors Investment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2)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BIT”),为柏盛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组装及销售医疗器械。
(23)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4)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威医疗”),为Wellgo Medical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HK)及柏盛国际的合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
(25)柏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吉威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6)Biosensors Europe SA(以下简称“BESA”),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
(27)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 Bhd.,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8)Biosensors Korea Limited,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9)Biosensors BV,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0)Biosensors Iberia SL,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1)Biosensors Japan Co.Lt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2)Biosensors France S.A.S,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3)PT Biosensors Intervensional Teknologi,为BIT控制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4)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K Lt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医疗器械。
(35)Biosensors Medical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6)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
投资控股、商务咨询、国际贸易。
(37)淄博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Asia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医疗器械。
(38)淄博蓝帆博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吉威医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医疗器械。
(39)上海蓝帆博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淄博蓝帆博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
(40)上海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淄博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
(41)NVT AG,为CBCH II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2)NVT GmbH,为NVT AG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生产。
(43)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Deutschland GmbH,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推广和销售心脏瓣膜和其他高科技医疗产品。
(44)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Italia SRL,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5)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销售。
(46)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生产。
(47)宝科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
(48)湖北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水刺非织造布卷材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9)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Asia Limited,为CBCH II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50)高格医疗用品(湖北)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及医用口罩生产。
(51)蓝格医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和体育用品的销售。
(52)蓝帆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研发。(53)蓝帆(海南)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54)蓝帆加点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
(55)普米瑞(潍坊)手套有限公司,为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纺织服装、服饰业。
(56)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及Bluesail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合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综合管理服务。
(57)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
(58)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综合管理服务。
(59)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
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专用设备制造业。
(60)北京吉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主要业务是其他服务。
(61)蓝帆应急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技术推广服务。
(62)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专用设备制造生产。
上述公司的收入100%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机构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同样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职责分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承担战略决策和经营监督双重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其薪酬方案、绩效评价标准、奖励和惩罚方案,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此外,公司还设有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有三名成员,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有两名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有一名独立董事。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合规性、全面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地划分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部门职责。
(2)人力资源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安全,尊重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为企业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建立健全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员工聘用、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晋升、离职与解雇等相关制度规范,贯彻落实科学规范、公平透明的薪酬与福利保障体系,致力于打造一个包容、平等、公平的工作场所。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为满足员工多元化的需求,公司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帮助员工减轻工作压力,增强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公司关爱退休员工和面临困难的员工,为他们提供切实的帮助与支持,彰显企业人文关怀。此外,公司设立员工辅导机制,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帮助,致力于打造充满活力、责任与温暖的企业文化。公司制定《员工培训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化、多元化、全覆盖的人才发展体系,将员工工作绩效与公司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强化员工知识与技能发展,提升组织效能和优化,提升人才生产力,为员工疏通成长路径,充分发掘员工潜能,助力员工能力素养提升及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3)社会责任
公司多年来始终不忘初心,以守护国人健康为己任,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目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秉承“家国情怀,世界担当,做社会的蓝帆”这一理念。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优势,践行社会责任,为社会贡献蓝帆力量,公司注册设立了第一支慈善基金——山东蓝帆慈善基金会。报告期内,山东蓝帆慈善基金会组织开展多项社会捐赠活动,涵盖家庭急救包、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急救毯、药物涂层冠状动脉支架系统等医疗急
救及健康保障物资,充分发挥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优势,并被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授予“2024年度志愿共建单位”荣誉称号,以实际行动彰显企业责任与担当。
2024年7月23日,一场以“鲁藏一家亲文明万里行”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在西藏日喀则
市昂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隆重举行。淄博“城市文明合伙人”蓝帆医疗向昂仁县中心医院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医疗物资,展现了企业深厚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大团结的精神风貌。
公司将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道路,主动顺应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企业的创新和担当,为人们创造福祉,为社会创造价值。
(4)企业文化
公司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山东齐文化中汲取营养,通过借鉴和创新,培育形成“开放、包容、规范、共创”的企业文化:保持与时俱进、推己及人、海纳百川的“开放”;以“包容”尊重业务和个人的多样性,兼收并蓄;用“规范”建立适应市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体系,实现科学管理;秉持“共创”,与事业合伙人共创、与行业共创。公司以做医疗健康中国创造,为人类生命保驾护航为使命,以成为立足中国的世界级企业、驶向浩瀚的创新领航者及开放利他的共生平台为愿景,通过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世界医疗健康贡献中国企业的解决方案。
(5)内部审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审部由4名具备岗位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选聘。内审部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内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事项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每季度对公司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每半
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对公司大额
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及不定期开展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进行报告,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对促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者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6)货币资金控制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资金办理业务不相容岗位进行职权分离,在相应机构和人员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公司已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货币资金会计控制规范等,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并有效执行。
(7)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建立了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信用管理、合同管理、发货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相互配合、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制约和监督。
公司建立了销售订单及合同管理机制,对其可行性、合规性、价格和交付期等关键要素进行评审,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回收货款;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平台,有效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公司建立了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信息系统控制,全面详实地记录客户的应收款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项信息;建立了应收账款台账,定期监控大额应收账款,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逾期情况;
建立了业务员应收账款清欠和考核机制。
(8)采购与付款业务
为保证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招标比价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对账管理、结算管理等,规范了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的权责,使询价、采购、验收、付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可以相互配合,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地相互制约和监督。
公司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采购时,通过招标或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货物价格;对非充分竞争类物品的采购,则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共赢的互惠关系,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合同签订程序,以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采购付款按权限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建立了严格的预付款审批与跟踪控制,定期进行预付账款分析,定期将预付账款明细和账龄分析结果与采购部门进行对账,获得采购部的解释并能将预付账款金额与合同对应,确认合同是否仍在执行,确认合同中货物何时到货。
公司建立了系统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完善了供应商开发、评价与退出机制,确保了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规范。公司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动态更新供应商名录。
(9)生产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职业健康管理、劳保用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操作程序,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生产环节细致排查,在隐患整改过程中严格落实“五定”管理,确保隐患治理闭环。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注重日常培训,结合绩效考核管理,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生产事故发生。
(10)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设备,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维护、处置制定了相关的内控措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固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请购,并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需经有关主管核准,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
*存货
公司重视存货管理,运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明确存货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定期盘点、残次品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设立仓储部门对存货进行管理,落实权责分离,确保岗位间互相制约、监督。制订制度要求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需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企业重视存货入库的验收管理:对于外购存货,仓储部门根据系统中的采购订单验收并入库采购的大宗原材料,货物由仓储部经办人员做采购订单签收,严格检查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确保与货物一致;对于自产存货,严格检查存货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采取补救措施。
仓库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并配置了防火设备,同时对仓库及存货进行了投保,仓库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存货的收、发、存记录,并确保实际库存数量与存货记录相一致,每天对自己分管的库房进行详细检查,采取措施防止物资因环境的变化或虫害、鼠害而损坏、受潮、变质、锈蚀、老化。公司对自有仓库及租用仓库进行严格区分,并对不同类别的货物进行分类保存。
仓库和生产部门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财务、仓库、生产部门于年末进行共同盘点,形成存货盘点报告,如存在差异则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盘点时,如果出现毁损、陈旧、过时存货及残次存货或者存货盘盈、盘亏,相关部门均会及时解决。
(11)研发管理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建立产品、装备、技术开发管理流程,包括立项、研发、评审、试制、改进等,确保产品与市场目标的一致性,并力争保持产品品种、制造装备性能的先进性;建立了严格的技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严防科研成果的泄密,有效保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并贯彻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整个研发过程有章可循、规范、安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12)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工程立项、立项审批、招标比价、合同订立、工程项目预算、工程进度监督、质量控制监督、工程项目验收、工程的结算
等各环节,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工程项目管理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并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13)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审批、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控制,同时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其审批流程固化,确保了控制的有效实施。
(14)财务系统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机构,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法规,建立了具体的财务制度,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票据管理、内部稽核、会计人员职责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
明确了财务部门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统一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同时,公司对计算机系统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财务人员专机专用,并设置专用密码以区分岗位责任,保证了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工作由专人负责。
财务报告根据财务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编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核。财务报表经财务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格式符合规定,最终汇报至总裁和董事长。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有关财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分析制度,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分析,确保财务报告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在每年的三季度末进行下年度的预算制定。集团下达提交预算的指令,由财务部门主导,按照不同的流程和科目向各成本中心下发预算的模板并进行填报指导。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分级编制审核,逐级汇总,最终交由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管理层审议。全面预算一经下达,公司各部门均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15)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人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以规范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会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市场公平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晖石化”)、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南京沃福曼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福曼医疗”)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9100.45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从关联方朗晖石化、上海蓝帆实业业有限公司合计采购原材料金额不超过7249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燃料和动力金额不超过48800万元。
公司的子公司蓝帆柏盛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沃福曼医疗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金额不超
过260万元,接受沃福曼医疗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金额不超过120万元。公司的子公司蓝帆柏盛及子公司拟向沃福曼医疗采购医疗器械相关产品金额不超过2662万元。
上述审批金额共计124334万元。
(16)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了总裁、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审批权限,对对外投资行为的控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能够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织对投资项目的可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性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金额重大的对外投资活动。
(17)可转债相关事项
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明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79元/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00元,并于2020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起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于2021年7月7日起由18.64
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于2023年5月31日起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5月21日起生效。
(18)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权限是:
a.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b.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c.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d.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e.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f.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除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50万元,占公司2024年
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1%。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8156.94万元(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4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2%。
*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9176.70万元(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4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5%。
(19)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规定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
务、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报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出现重大信息的提前泄露,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与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的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20)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全面梳理信息系统的日常操作、安全防护措施、数据存储与传输规则等关键环节,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客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司使用ERP系统,建立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交易的生成、记录、处理,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对外信息披露等;公司对信息处理与使用部门的权责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划分,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得到较好的控制,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得到较好的控制。
公司通过不同层级的会议、内部局域网、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元之间信息传递、交换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并且通过合理有效的审批层级划分,根据不同事项设置了不同的审批权限,确保了事项审批的有效性、安全性。此外,公司加强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设有专门的信息部,建立了完善的网络运行规范和安全防范措施。内部服务器、PC端、网络结构清晰规范,能确保公司各类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等正常运行,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规范和高效。
(2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子公司的数量及业务规模明显增加,对子公司的管理已成为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主要通过三个层面来实现:一是治理结构层面,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明确职责权限;二是管控层面,公司建立了包括子公司在内的统一管控体系;三是业务管理层面,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目前公司已将预算、资金管理、产品销售、采购、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招投标、合同审批、人力资源管理
等纳入统一审批控制。公司审计部定期取得并审阅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对会计政策、资金监管、收支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以便及时取得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合法经营,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情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及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低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或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在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以上但低于5%(或资产总额的0.5%以上但低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在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5%以上(或资产总额的3%以上),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3)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直接或者间接财产损失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已经
重大缺陷人民币1000万(含)元以上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
重要缺陷人民币500万(含)-1000万元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一般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5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长效机制,细化内控监督管理、加强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健全其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签字页)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文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