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执业注册会计师551人,合伙人11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主要集中于以下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
0.74亿元,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于2025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构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查阅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构架、审计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
重大审计风险、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3、2026年3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就独立性
和收入、商誉减值、重大关联交易、合并范围的恰当性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事中沟通。
4、2026年4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就关键审
计事项、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整体沟通。
5、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