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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5 00:00 查看全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Dongsh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28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袁永刚袁永峰赵秀田单建斌冒小燕王旭王章忠宋利国高永如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23456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5693822股

2、发行价格:11.1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403999991.74元

4、募集资金净额:1391512544.7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2569382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7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1

特别提示..................................................7

目录....................................................8

释义...................................................10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1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13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1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13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15

四、发行数量...............................................15

五、发行价格...............................................15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6

七、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17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7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7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8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0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1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2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23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4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5

8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5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7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9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31

二、发行人律师..............................................31

三、审计机构...............................................31

四、验资机构...............................................32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3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34

第九节备查文件..............................................35

一、备查文件...............................................35

二、查阅地点...............................................35

9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指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山精密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国泰海通

发行人律师、承义指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天健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指对象发行行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指发行方案》《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指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指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指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定价基准日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

报告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10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Dongsh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Ltd.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288号法定代表人袁永刚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8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170591.3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3719732P股票简称东山精密

股票代码 002384.SZ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总部产业园12号楼董事会秘书冒小燕

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0512-80190029

公司网址 http://www.dsbj.com

电子信箱 dsbj@dsbj.com

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烘漆、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

生产、销售;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生产和销售液晶

显示器件、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

源及控制系统、LED芯片封装及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新型触控显示屏电子元器件产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太阳能产品系统的生产、安

装、销售;太阳能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经营范围

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租赁业务;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所属行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电路制造

公司为专业的全方位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主要从事电子电路产品、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LED显示器件等的研发、生产主营业务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工业设备、AI、服务器、医疗器械等行业

12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4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5年3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13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同时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28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5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1号)(注册生效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2025年6月10日向本次发行对象

袁永刚、袁永峰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5年6月11日,袁永刚、袁永峰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5年6月12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6月11日11时止,袁永刚、袁永峰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1403999991.74元已划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6月11日,国泰海通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

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天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6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6月11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6938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3999991.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7447.01

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1512544.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2569382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65818722.73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2名,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2569382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5693822股,由袁永刚、袁永峰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袁永刚1123199997.861005550585.49%

2袁永峰280799993.88251387641.37%

合计1403999991.741256938226.86%

袁永刚、袁永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年3月13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15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 11.24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11.49-0.25=11.24 元/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24元/股,调整为 11.17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11.24-0.07=11.17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3999991.7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744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1512544.7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569382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65818722.73元。

16七、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2025年6月10日向本次发行对象

袁永刚、袁永峰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5年6月11日,袁永刚、袁永峰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5年6月12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6月11日11时止,袁永刚、袁永峰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1403999991.74元已划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6月11日,国泰海通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

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天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6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6月11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6938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3999991.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744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1512544.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2569382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65818722.7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17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袁永刚

姓名袁永刚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身份证号码32052419791026****

获配股数(股)100555058限售期三十六个月

2、袁永峰

姓名袁永峰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身份证号码32052419770301****

获配股数(股)25138764限售期三十六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袁永刚、袁永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重大协议之外,袁永刚、袁永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18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其他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袁永刚、袁永峰作为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国泰海通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发行对象投资者类别为普通投资者C4,与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袁永刚、袁永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根据袁永刚、袁永峰出具的《关于认购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承诺》,袁永刚、袁永峰已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袁永刚、袁永峰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19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1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全额认购。因此,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监管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备案或登记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0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资金来

源为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缴款和

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交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1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证券代码:00238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6月2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2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2569382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1959198718.73%1256938224452858092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138632172381.27%-138632172375.69%

合计1705913710100.00%1256938221831607532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

1袁永峰境内自然人22238815313.04166791115

2袁永刚境内自然人20222619611.85151669647

3袁富根境内自然人587960523.45-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93706522.89-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基金、理财产

5 -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25811329 1.51 - 品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6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 17607640 1.03 - 品等

CT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7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175094001.03-品等

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8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152872320.9-品等

投资基金(LOF)

23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

9李少丽境内自然人137991000.8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13502948 0.79 - 品等

合计63629870237.3031846076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况,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

1袁永刚境内自然人30278125416.53252224705

2袁永峰境内自然人24752691713.51191929879

3袁富根境内自然人587960523.21-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93706522.7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基金、理财产

5 -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25811329 1.41 -

品等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6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 17607640 0.96 -

品等

CT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7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175094000.96-

品等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8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152872320.83-

品等

投资基金(LOF)

9李少丽境内自然人137991000.7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10 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13502948 0.74 -

品等深

合计76199252441.60444154584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除本次发行对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24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5年1-3月/2024年度/

2025年3月末2024年末2025年3月末2024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270.640.24890.5927

每股净资产11.3411.0411.316911.0383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256938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1959198718.73%1256938224452858092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138632172381.27%-138632172375.69%

合计1705913710100.00%1256938221831607532100.00%

本次发行前,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根父子三人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11.85%、

13.04%和3.45%股权,合计持有28.34%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认购对象为袁永刚和袁永峰,按本次股票发行上限计算,即袁永刚、袁永峰分别认购100555058股、25138764股,发行完成后,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根父子三人分别持有发行人16.53%、13.51%和3.21%股权,合计持有33.26%表决权,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根父子三人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5(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袁永刚、袁永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6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3〕5-31号、天健审〔2024〕

5-24号、天健审〔2025〕5-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

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资产2247677.902267779.272244574.382227347.59

非流动资产2399292.262333638.032192597.531852913.09

资产总额4646970.164601417.314437171.904080260.68

流动负债1923977.621916297.581784975.211806777.42

非流动负债783289.72796509.40833161.03630927.41

负债总额2707267.342712806.982618136.242437704.83归属于母公司

1933664.811882638.731814302.671637863.09

所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939702.821888610.321819035.661642555.8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860224.003677037.433365120.553158014.67

营业利润59489.50147960.25206480.09284653.28

利润总额59668.62146771.18219108.80284089.90

净利润45652.66108506.09196505.02236806.25归属于母公司

45586.24108564.18196452.53236834.80

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9674.9389862.73161453.42212658.29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7(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136540.66498601.87517241.95462988.40

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

-97259.96-409368.61-483890.23-375899.12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

26760.53-131936.74-24254.7550362.01

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

67798.84-30088.6618746.02151772.57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2025年3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

31日31日31日31日

流动比率(倍)1.171.181.261.23

速动比率(倍)0.840.860.900.89

资产负债率(合并)58.26%58.96%59.00%59.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774.784.574.30

存货周转率(次)4.765.084.584.12

每股净资产(元)11.3411.0410.619.5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802.923.032.7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40-0.180.11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641.151.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641.15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270.530.951.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270.530.95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9%5.89%11.38%15.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8%4.87%9.35%1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注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注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28注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

注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注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注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扣除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080260.68万元、4437171.90万元、4601417.31万元和4646970.16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41%、49.41%、50.72%和51.63%,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和商誉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437704.83万元、2618136.24万元、2712806.98万元和2707267.34万元,负债规模整体呈现出上升趋势。从负债构成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12%、68.18%、70.64%和71.07%,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为专业的全方位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主要从事电子电路产品、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LED 显示器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58014.67万元、3365120.55万元、3677037.43万元和860224.00万元,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212658.29万元、161453.42万元、89862.73万元和39674.93万元。其中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4.34%,主要原因系资产减值和资产处置损失增长较大所致。2025年1-3月,公司电子电路

29产品、精密组件业务销量上涨带动业绩提升,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9674.93万元,同比增长51.83%。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2988.40万元、517241.95万元、498601.87万元和136540.66万元,呈现逐期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积极发展核心产业,控制低毛利业务资本投入,同时深度布局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上述期间内收入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5899.12万元、-483890.23万元、-409368.61万元和-97259.96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求,购置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改造厂房、对外收购等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362.01万元、-24254.75万元、-131936.74万元和26760.53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筹集资金所致。

30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吴熠昊、徐建豪

项目协办人:朱泓桦

项目组成员:郑皓、谢丹、黄杰、王黛檬、王增明、李泽盛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住所:合肥市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大厦5楼

负责人:鲍金桥

签字律师:司慧、张亘

联系电话:0551-65609615

联系传真:0551-65608051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程志刚

31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付振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付振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32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了《承销协议》,国泰海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吴熠昊、徐建豪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吴熠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安凯微、协创数据等 A 股 IPO 的保荐与承销工作;扬电科技、太龙

股份、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与承销工作;东山精密、太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和英唐智控重大资产出售的财务顾问工作等。吴熠昊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徐建豪: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总监,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索辰科技、太龙股份、莱克电气等 A 股 IPO 的保荐与承销工作;京山

轻机、东山精密、太龙股份、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与

承销工作;普利特、东山精密、太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和英唐智控重大资产出售

的财务顾问工作等。徐建豪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国泰海通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3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34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4、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总部产业园12号楼

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0512-80190029

联系人:冒小燕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5(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6(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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