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6-09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行政楼 104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莫云女士
7.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0 人,代表股份 766043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009%。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4 人,代表股份 765836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96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7人,代表股份 7017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5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3人,代表股份 70020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2%。
公司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果
(股) (%) (股) (%) (股) (%) (股) (%)
总表决情 755103 95416 13981《关于为参股况 917 98.5719 88 1.2456 00 0.1825 0 0 通过
1.00 公司提供担保 其中,中
暨关联交易的 59237 95416 13981小股东的 794 84.4113 88 13.5965 00 1.9922 0 0 通过议案》表决情况《关于回购注 总表决情 761926
077 99.4625
30286
28 0.3954
10890
00 0.1422 0 0 通过销部分限制性 况
2.00 股票暨减少注< 其中,中册资本、修订 66059 94.1326 30286 10890
公司章程> 小股东的的 954 28 4.3157 00 1.5518 0 0 通过表决情况议案》
议案 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张立忠先生未参与表决。
议案 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高司雨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