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北农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登联系电话:010-5902693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明宽联系电话:010-5902671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明宽、来晋超、万高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1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三会资料;(3)查阅、复
核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内容;(4)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审计部相关文件;(2)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1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会资料、审查公司公告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三会会议资料;(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相关公告内容;(3)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2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三会
资料、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询问公司高管及股东;(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内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三会记录、公司内控制度,现场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于(一)公司治理之“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说明
2026年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邵根伙先生因病逝世。
基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2026年2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邵丽君女士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选举
邵丽君女士为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
2026年3月20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莫云女士(邵根伙先生的配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6年3月20日公司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根伙先生逝世,莫云女士及未成年人邵某某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依法继承邵根伙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莫云女士与未成年女儿邵某某为一致行动人。鉴于邵某某为未成年人,其母亲莫云女士系邵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故未成年女儿邵某某因继承取得的上述公司股份所对应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上述权利均依法由其法定监护人莫云女士行使,由此莫云女士控制公司股权表决权比例为21.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莫云女士。
目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关于(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之“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的说明
为配合市场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和发展,公司存在授权子公司为合作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担保客户违约而导致公司承担债务的金额极小,风险可控。
3、关于(五)募集资金使用之“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的说明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实施
进度落后于计划。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变更的相关议案。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自实施以来,受生猪市场供应过剩,行业去产能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该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对于上述结项
募投项目,由于公司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除此以外,其他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见明显异常。
4、关于(六)业绩情况之“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全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亿元至-5.8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饲料和养猪业务的销量虽然同比实现增长,但受市场环境及猪价波动影响,导致盈利水平下降;此外,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生物资产、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受生猪市场价格低迷,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年末存栏生猪、长期股权投资及
商誉的预计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资产预估计提减值损失。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25年经营出现较大亏损。
4(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登马明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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