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
段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0人,代表股份322751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0196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32554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人,代表股份32528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人,代表股份32528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魏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975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1%;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5%;弃权88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31%;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88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1974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5%;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5%;弃权9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25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74%;反对2909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9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1895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9%;反对3756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640%;弃权3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3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12%;反对3756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89%;弃权39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1974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82%;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28%;弃权93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2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548%;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3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1974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7%;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28%;弃权9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96%;反对291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1973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9%;反对2931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82%;弃权8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2%;反对2931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13%;弃权8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1966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0%;反对29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7%;弃权17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48%;反对29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7%;弃权17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