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2026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
段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7人,代表股份13647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5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2人,代表股份136309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1人,代表股份5475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06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1人,代表股份5475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06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张小兰、魏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11046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376%;反对2577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01%;弃权71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899%;反对2577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800%;弃权71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
2、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1016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26%;反对2596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14%;弃权17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09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46%;反对2596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18%;弃权17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6%。
议案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11043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180%;反对2567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38%;弃权20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7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410%;反对2567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901%;弃权20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9%。
议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0993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513%;反对2560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77%;弃权764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7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82%;反对2560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751%;弃权764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7%。
议案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同意10910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413%;反对2699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26%;弃权212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94%;反对2699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019%;弃权212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6%。
议案2.05发行数量
同意109992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928%;反对2604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1071%;弃权272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32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15%;反对2604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03%;弃权272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2%。
议案2.06限售期
同意110509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28%;反对2542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49%;弃权37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76%;反对2542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45%;弃权37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0%。
议案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同意11059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361%;反对25342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16%;弃权37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36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351%;反对25342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70%;弃权37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0%。
议案2.08上市地点
同意11068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34%;反对2530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13%;弃权320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2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27%;反对2530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15%;弃权320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8%。
议案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1037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32%;反对2555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76%;弃权38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295%;反对2555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54%;弃权38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2%。
议案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1034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13%;反对25045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37%;弃权92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4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50%;反对25045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46%;弃权92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4%。
3、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0985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34%;反对2628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37%;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839%;反对2628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02%;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4、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0975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199%;反对26385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72%;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6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10%;反对26385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930%;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5、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10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71%;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96%;弃权16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5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57%;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72%;弃权16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1%。
6、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1104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13%;反对2562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69%;弃权261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66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43%;反对2562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980%;弃权261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7%。
7、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0975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214%;反对2638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64%;弃权16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47%;反对2638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912%;弃权16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1%。8、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110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75%;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96%;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68%;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72%;弃权16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9、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110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817%;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96%;弃权23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553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526%;反对2596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72%;弃权23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1%。
10、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同意11024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770%;反对25839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63%;弃权22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8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00%;反对25839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949%;弃权22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1%。
11、在关联股东邓敏、陈洪、何波、黄伟、王明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1017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70%;反对2596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03%;弃权16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54%;反对2596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1%;弃权16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
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