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5 天原 K1 债券代码:524174.SZ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发行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年6月
1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担保机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披露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8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3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4
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6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7
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8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1
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22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23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4
第十四节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25
3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bin Tianyuan Group Co. Ltd.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1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5 天原 K1
债券代码 524174.SZ起息日2025年4月7日到期日2033年4月7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5.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35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回售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不适用(如有)
行权日(如有)2030年4月7日
1本报告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债券,不包含2026年1月至6月新发债券以及短期公司债券。
4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就本报告中涉及的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子公司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转让、取消监事会等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暂不涉及披露年度受托报告。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4日及2025年12月20日分别就发行人转让子公司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产生新进展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转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转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5月22日就发行人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债券增信机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集团”)的资信状况,通过查询公开资料、获取宜发展集团定期报告、监测宜发展集团重大事项等方式,了解宜发展集团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报告期内,未发现宜发展集团偿付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5 天原 K1 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受托管理人按照与发行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5 天原 K1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25 天原 K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
6债券还本付息、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八、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
7第三节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坚守“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氯碱化工为“一体”,以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为“两翼”。2025年,面对行业周期下行压力,发行人经营韧性持续增强,实现营业收入112.99亿元,同比下降15.47%;实现归母净利润8778.25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发行人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四个极限”(极限产能、极限成本、极限品质、极限制造)等措施,管理效能全面跃升。主导产品烧碱、氯化法钛白粉产量连创新高,三大板块主要产品产销率保持98%以上;磷酸铁锂实现全面投运并导入头部企业。挖潜增效成效显著,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
发行人按照“四个新天原”战略定位,构建“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链。2025年,锂电新材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二车间全面投产,天程锂电部分产线达产达效,启动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项目。技术创新方面,第五代超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材料正在推进头部客户验证,磷酸铁锂产品深度稳定供应宁德时代。
(二)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地位
氯碱行业方面,行业呈现“氯碱失衡”格局持续加强、区域供需分化、新能源需求拉动明显等特点。具体来看,PVC 需求持续疲软,精细耗氯产品开工率偏低,氯气消化压力不减;而光伏、锂电材料等新能源领域对烧碱的需求明显增长,使得传统“碱强氯弱”格局更加复杂。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实质操作阶段,零极距电解槽等节能技术成为新建产能标配,氯碱副产氢被纳入国家氢能产业鼓励范畴,规模化提纯利用成为新增效益点。发行人作为西南最大的氯碱化工企业,已成为氯碱行业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现为中国氯碱化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百强企业,获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钛白粉行业方面,中国钛白粉产能占全球48%,其中硫酸法产能占比约
78%,氯化法为明确发展方向。2025年中国钛白粉产量约472万吨,为近20年
8来首次下降;氯化法钛白粉产量约75.2万吨,占比15.93%,同比增长2.5%。需求端,下游涂料、塑料等行业增长缓慢,海外反倾销政策导致出口受阻,2025年中国钛白粉总出口量同比减少4.46%。在此背景下,国内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发行人氯化法钛白粉产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新能源材料方面,2025年我国锂电正极材料出货量达502.5万吨,同比增长
50%,增速位居锂电产业链各环节前列。细分赛道呈现“磷酸铁锂主导、三元材料稳步增长、新型材料爆发”的格局,其中磷酸铁锂出货387万吨,占比
77.4%;磷酸锰铁锂出货量同比增长275%。行业竞争从“产能扩张”转向“质量比拼、技术比拼、成本比拼”,头部企业凭借产能、技术、客户优势持续挤压中小企业空间。发行人下属海丰和锐、天亿新材料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磷酸铁锂产品深度稳定供应宁德时代,客户拓展与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
(三)经营业绩
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1129892.88万元,营业成本1038286.78万元,
主营业务包括化工行业、供应链及其他行业、建材行业、电力行业以及新能源电池及材料行业的产品销售及服务提供。
发行人坚定以氯碱化工为“一体”,以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为“两翼”,形成“资源能源+基础化工产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及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发行人新能源产业规划涵盖电池原料、电池材料、电池回收三大板块,致力成为宜宾市第二大锂电材料企业。供应链业务方面,发行人采取头寸管理模式,专注于大宗商品交易与流通,通过精细化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提升业务流转效率,确保稳健增长。
表:发行人2025年各板块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业务板块收入收入占比成本成本占比毛利率
化工行业815631.4372.19745795.9071.838.56
建材行业39646.123.5140961.793.95-3.32新能源电池
109069.349.65105825.7210.192.97
及材料行业供应链及其
165545.9814.65145703.3814.0311.99
他行业
合计1129892.88100.001038286.78100.008.11
9二、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序号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
(%)30%的原因
1总资产1984204.851964190.511.02-
2总负债1218301.011201611.691.39-
3净资产765903.84762578.820.44-
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7369.82747290.311.35-
5资产负债率(%)61.4061.180.36-
6流动比率0.700.73-4.00-
7速动比率0.530.58-8.47-
(1)本期新能源
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销售形成的应收款项尚未在报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348.63205182.20-34.03告期内收回所致;
(2)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本结构规划,主动控制了融资规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序号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30%的原因
1营业收入1129892.881336708.98-15.47-
2营业成本1038286.781302439.33-20.28-
化工板块主要产品盈利能力有所提升;磷矿项目完
成建设并投运,效
3利润总额11635.20-49980.11123.28益贡献明显;对2.5
万吨/年黄磷产能
指标进行转让,取得较大的资产处置收益。
化工板块主要产
4净利润2974.41-51151.86105.81品盈利能力有所提升;磷矿项目完
10成建设并投运,效
益贡献明显;对2.5
万吨/年黄磷产能
指标进行转让,取得较大的资产处置收益。
化工板块主要产品盈利能力有所提升;磷矿项目完
成建设并投运,效
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8.25-45956.55119.10益贡献明显;对2.5
万吨/年黄磷产能
指标进行转让,取得较大的资产处置收益。
主要系报告期末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85825.1620474.88319.17利润总额大幅增
(EBITDA)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新能
源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销售形成的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3150.5522978.26-200.75
应收款项尚未在报告期内收回所致。
公司本期出售黄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78792.16-111763.5929.50磷指标,相应取得
了资产处置收入。
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本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32318.4553457.81-39.54
结构规划,主动控制了融资规模。
一方面,主要化工产品售价下滑及供应链业务规模收缩共同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另一
10应收账款周转率12.4727.39-54.46方面,本期新能源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销售形成的应收款项尚未在报告期内收回。
11存货周转率7.7911.30-31.12一方面受行业周
11期影响,营业成本
随营业收入同步下降所致;另一方面,化工类产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库存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末
12 EBITDA全部债务比 9.84 2.17 352.60 利润总额大幅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末
13利息保障倍数3.820.86345.96利润总额大幅增加所致。
12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25 天原 K1
债券代码 524174.SZ
募集资金总额5.00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0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毕,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包括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以及涉及变更的是按披露的变更公告约定)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情况(如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变更)不适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是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截至报告期末(或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否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不适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完成整改及不适用
整改情况(如有)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运作规范
13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定期报告名称公告场所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12025年4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年度报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22025年8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半年度报告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于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报告名称披露事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届董事会第
2025年6月修订的公司章程中不
12025年6月14日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再设置监事会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盘活闲置无形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对2.5万吨《宜宾天原集团股/年黄磷产能指标以转让底价份有限公司关于子2479万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22025年11月27日公司无穷矿业黄磷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产能指标转让的进2025年11月25日,无穷矿业与展公告》和邦生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成交金额为18529万元(含税)。
《宜宾天原集团股为盘活闲置无形资产,实现国有份有限公司关于子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对2.5万吨
32025年12月12日公司无穷矿业黄磷/年黄磷产能指标以转让底价
产能指标转让的进2479万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展公告》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142025年11月25日,无穷矿业与和邦生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成交金额为18529万元(含税)。
2025年12月10日,马边县对无
穷矿业黄磷产能退出公示已经完成,根据无穷矿业与和邦生物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件,无穷矿业黄磷产能指标交割完成。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15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5 天原 K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6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5 天原 K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指标(合并口径)2025年末/2025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
流动比率0.700.73
速动比率0.530.58
资产负债率(%)61.4061.18
利息保障倍数3.820.86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3和
0.70,速动比率为0.58和0.53。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18%和61.40%,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合理水平。
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数为
0.86和3.82,整体来看对利息支出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7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5 天原 K1 由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bin Development Holding Group Co. Ltd.法定代表人:韩成珂
注册资本:557729.28万元
实缴资本:557729.28万元
设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118234259
联系电话:0831-2330059
传真:0831-2332744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
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邮编:644000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发展集团成立于1999年8月4日,注册资本557729.28万元,控股股东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发展集团是宜宾市最大的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平台,公司通过参股、控股持有优质公司股权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宜发展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白酒销售板块、贸易板块、纤维销售板块、化工产品销售板块和浆粕等销售板块。
2.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是宜宾市政府授权内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也是促进宜宾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投融资平台。近年来,公司投融资能力逐年增强,投融资规模逐18年大幅度增长,资产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不断扩大,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投资集团无偿划入公司后,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作为宜宾市政府资本运作主体和投融资平台的定位,公司未来的发展有望继续得到宜宾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26026号),2025年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255.33亿元,总负债3665.89亿元,净资产2160.82亿元,营业收入1162.37亿元,净利润90.14亿元。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27日出具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1971号),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止2025年度,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255.33亿元,总负债
3665.89亿元,净资产2160.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60%。2025年度,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162.37亿元,净利润90.14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偿债能力正常。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 25 天原 K1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19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5 天原 K1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20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联合资信2025年4月1日公告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25 天原 K1 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 25 天原 K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21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22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23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针对发行人在 25 天原 K1 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且不用于两高项目建设。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流水及凭证,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其他事项无。
24第十四节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情况
(一)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25 天原 K1
债券代码 524174.SZ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5.00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已使用5.00亿元,均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科创(或双创)发行人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项目进展情况目
截至报告期末促进科技创新发发行人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不涉及科创项展效果目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产品的运作发行人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不涉及基金产情况(如有)品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25(本页无正文,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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