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2023年1月17日二十四次会议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4月7日《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二十六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案》
2023年6月9日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7月19日《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
2023年8月15日二十九次会议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2023年8月30日三十次会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2023年9月14日三十一次会议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9月2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三十二次会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10月19日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10月3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十四次会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3年11月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三十五次会议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年11月22日三十六次会议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2023年12月12日三十七次会议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供用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以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其它监督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担保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经监事会核查: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3年度公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权激励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并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和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等事宜进行核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六)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
1.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定期报告、重
大事项披露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防信息泄露,并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信息披露后,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悉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买卖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
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