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证券简称:维信诺公告编号:2025-07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 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7月23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交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亿元、3亿元和5亿元,租赁期限均为36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的固安云谷共计4.871%的股权(分2笔签署,每笔2.4355%)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交银金租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26)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2)。 3、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交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约为36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交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与交银金租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的固安云谷4.871%的股权为固安云谷与交银金租于2024年3月22日至2031年3月 31日期间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与交银金租签署的前述《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作废、原股权质押登记注销。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目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95.89亿元(其中占用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52.05亿元),本次担保后固安云谷2025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60.95亿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7107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5.法定代表人:徐斌 6.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交银金租100%的股份。 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交银金租总资产44360.019.80万元,净资产 4920446.60万元,营业收入3208971.70万元,净利润436729.50万元。 11.交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5年3月31日/2025年一季度 总资产2622060.152599682.03 总负债1446772.111472305.02 净资产1175288.041127377.02 营业收入494939.28115195.13 利润总额-239853.63-47765.79 净利润-229681.04-47910.36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3.57%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7.30%的股份,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固安云谷46.27%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甲方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乙方自愿以所持有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10亿元出资对应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为甲方设定最高额质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质押。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乙方拥有合法处分权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10亿元出资对应的股权。 第二条担保责任 1、乙方为甲方与债务人于2024年3月22日至2031年3月31日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本合同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于该期间签订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一旦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质人即为《融资租赁合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责任,具体《融资租赁合同》无需出质人另行确认。本次最高额质押合同对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7月23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仍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并将2024年3月22日和2024年7月23日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作废、原 股权质押登记注销,并办妥新的股权质押登记。 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合同项下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租赁本金及 相应的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 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处分质 押物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含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 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等】。 2、甲方债权的币种、租赁本金、租息、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以最高债权额为限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2、本合同质押物的质押担保的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权利和孽息。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云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权益的比例为77.30%。虽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虽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30883.65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9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87115.5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74%,对子公司担保为1543768.08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最高额质押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