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董
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妥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一强两新”中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巩固新兴显示领域的领先优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以头部客户 OLED 显示产品为重点方向,供应客户的多款产品,出货量持续增长。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4亿元,同比增长 2.72%,其中 OLED产品营收 78.74亿元,同比增长 5.07%。
客户结构均衡,新市场开拓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客户服务体系,拓展多元化品牌客户群体,海外子公司持续开拓市场,保持客户结构均衡健康,并强化与头部品牌客户的战略合作,提升高端产品系列供货份额。目前,公司合作范围涵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平板、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全尺寸 AMOLED产品,以及智能影像、智能家居等新兴应用场景。
智能手机业务的客户均衡性进一步提升,与核心品牌客户实现高中低端产品全面覆盖,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智能穿戴领域的产品出货量持续领先;车载显示业务前瞻布局智能座舱显示领域,推出卷曲、曲面、平面等多形态柔性AMOLED解决方案,其中,全球首款滑移卷曲车载中控方案已实现量产,应用于红旗国雅高端行政轿车;新兴应用市场领域积极拓展智能终端、智能影像、智
慧出行、智慧家居、工控医疗、创新商用等多元化场景,实现量产供货,并持续拓展和深化与品牌客户的合作。坚持技术创新,提升 AMOLED全尺寸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小、中、大全尺寸 AMOLED应用,在低功耗、高性能、屏下集成、护眼显示、柔性形态等重点领域持续深耕,保持技术与产品的持续创新。
ViP技术升级,具备手表、手机、笔电多尺寸量产能力,推动 OLED向更优、更大、更强跨越。2026年4月9日,经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协助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评审,一致认为该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搭载 ViP技术的穿戴产品已实现量产出货,该项技术已完成从技术突破到产业落地的关键跨越;
材料自主突破,联合清华大学开发的 pTSF(“磷光辅助热活化敏化荧光”)技术实现量产商用,pTSF是一种新型的能兼顾荧光的高色纯度、高稳定性,同时实现磷光高效率的材料体系,可以在纳秒级尺度上实现100%的器件内量子效率利用,同时大幅降低昂贵金属的使用,具备高效率、长寿命、色纯度高、低成本等优点,是超越现有技术路线的第四代解决方案,并已搭载于多款品牌客户旗舰手机,中国 OLED 核心材料首次应用于“中国屏”;Micro-LED 量产,参股公司辰显光电发布 135 英寸 P0.7 TFT 基 Micro-LED 拼接屏及 8K TFT 基 Micro-LED显示屏,并牵头制定Micro-LED 阵列国际标准;创新平台建设,与昆山合作设立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加速 AMOLED在消费电子、车载显示、虚拟现实、医疗探测等场景渗透,推进泛半导体成果转化,打造新的增长极。
AI赋能提升运营效率,高世代线建设加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经营管理,全面推进精益经营、降本增效,成本费用率1同比降低约 10.48 个百分点。公司通过 AI 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快 AI场景化落地,搭建集团级数据湖,将静态经验转化为动态生产力,推动企业发展模式向“品质过硬、效率领先、成本可控”的良性发展模式转变。
公司昆山第 5.5 代 AMOLED生产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升级产线提高优质产能,覆盖数字时代更多应用场景的创新产品;公司固安第 6代柔性 AMOLED生产线产能持续释放,稼动率维持较高水平,保障核心品牌客户的高质量交付;
公司参股的合肥第 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量产供货搭载低功耗动态刷新率技
术、折叠等新技术的产品,产能持续释放,并供货了多款高端产品。凭借高质量
1 成本费用率=营业总成本/营业收入交付能力,公司荣获小米、vivo 等客户颁发的“最佳合作伙伴”“优秀质量奖”“最佳交付奖”等荣誉。
公司积极响应中尺寸 AMOLED 市场需求,投资布局第 8.6 代 AMOLED 产线,仅用168天实现主厂房封顶,目前已由项目建设期进入设备安装调试期。作为全球首条搭载无 FMM 技术(ViP)的高世代生产线,该项目标志着 ViP 技术向大规模量产迈出关键一步,刷新新型显示技术转化速度,彰显中国高端显示自主创新实力。
二、2025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1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四次会议15日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2月8保的议案》
五次会议日《关于全资子公司业务转型暨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2月事的议案》六次会议20日《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3月
《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七次会议20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4月案》八次会议29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2025年5月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九次会议30日《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6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十次会议26日《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7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十一次会议11日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中水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8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21日《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9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10日《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制定〈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9月《关于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十四次会议23日资合作协议〉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9月《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十五次会议26日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10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十六次会议24日《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10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十七次会议30日期权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11月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十八次会议7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合肥第 8.6代AMOLED生产线投资进展暨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拟与参股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2025年12月案》十九次会议18日《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任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娄爱东女士和林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了五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2025年第一次临时2025年3月5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日《关于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4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度股东大会日《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2025年5月16《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股东大会日议案》2025年第三次临时2025年11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股东大会11日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临时2025年11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股东大会18日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忠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审核,针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合理建议,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作用,全年共召开六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对拟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对《关于签署〈昆山全球新型显示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4.监事会改革工作
公司于11月完成了监事会的改革工作,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了更为精简高效的治理架构。
5.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新《公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新规,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0项核心制度修订,推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动态完善与更新,确保公司运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7.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邮箱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积极的互动交流,通过开展机构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举办路演等多种渠道与机构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真实、有效地与投资者进行联系和沟通,向投资者耐心解析公告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帮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地了解公司情况。
三、未来发展展望
2026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面临阶段性调整。受存储芯片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终端需求承压,品牌备货趋于谨慎,显示行业进入结构性分化期。在此背景下,技术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与产业链深度协同能力,成为企业穿越周期、构筑竞争壁垒的核心要素。
公司将持续强化“N+3代”前沿技术储备与“N+1代”产品技术的量产转化效率,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加速关键材料与核心设备的本土化进程,以技术领先性与供应链韧性,为客户提供更具成本竞争力与差异化价值的产品方案,在行业调整中把握结构性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