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1/5四、考核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于年初对激励对象设定个人绩效考核计划,经审核后,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调整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时须经直接上级审核后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参与评分。人力资源部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并形成最终结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最后得分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
个会计年度,在行权期对应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以2025年为基数,净利润 B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 A行权期年度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首次授予
的第一个202610.00%5.00%2500万元1500万元行权期首次授予
的第二个202715.00%7.50%3000万元2000万元行权期首次授予
的第三个202820.00%10.00%4500万元2500万元行权期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或 B≥Bm X=100%
若 A/Am>B/Bm,则 X=A/Am*100%;
An≤A<Am或 Bn≤B<Bm
若 A/Am
B/Bm,则 X=A/Am*100%;
An≤A<Am或 Bn≤B<Bm
若 A/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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