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证券简称:航天彩虹公告编号:2024-026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其他
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
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未产生影响,对2023年
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2248193.55
递延所得税负债2248193.55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未产生影响,对2022年
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2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后
调整前(元)调整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5433447.695971915.1261405362.81
递延所得税负债113982265.215971915.12119954180.33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后
调整前(元)调整金额(元)
(2022年1月1日)(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2878513.989346192.8552224706.83
递延所得税负债103655260.189346192.85113001453.03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3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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