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予的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的20项事项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号
第六届监事会《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2023年3月14日
第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届监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22023年3月28日
第八次会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申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议案》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序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号
第六届监事会
32024年4月23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
42023年6月28日
第十次会议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申请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
52023年8月18日
第十一次会议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3年8月23日
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
72023年10月27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二)监督检查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开展了系列监督检查、调研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和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部
分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确保董事、高管依法依规履职;
3.对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数据进行了检查,并就有关财务数据、募集资金使用与财务部门沟通交流,均得到答复。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膜业务领域原材料采购及南洋科技、宁波东旭成董事会、股东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专项检查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并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以及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相应职责与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优化公司内部机制。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23年度申请使用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航天财务公司融
资授信担保,分别为控股子公司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航天财务公司融资授信额度
5000.0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规
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地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良好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监事会严格遵守并高度重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
监督运行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
《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加强全体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24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持续监督。
三、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
事项的决策过程,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防范或有风险。加强对内幕知情人敏感期交易的提示及监督。
五、加强监事会成员对国家有关财政、税务、金融、会计等
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持续提升监事调查研究、督查指导、监督管理的能力水平。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