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证券简称:航天彩虹公告编号:2026-022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
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2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1811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7505%。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16021股,
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984916021股。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64771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5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0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039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8%。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60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25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4%;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7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12%;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2%;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122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5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7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7111%;反对票为5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4249%;弃权票为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8640%。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5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9%;反对5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4%;弃权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0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7267%;反对票为5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2918%;弃权票为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9816%。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1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5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41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2422%;反对票为5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6614%;弃权票为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9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91%;反对5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8%;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71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6587%;反对票为5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2903%;弃权票为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510%。
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09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反对6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341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9.8202%;反对票为6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7337%;弃权票为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44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56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0%;反对5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05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7323%;反对票为5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1317%;弃权票为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13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
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