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9证券简称:航天彩虹公告编号:2025-032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杜志喜朱慧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788号、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
电话0576-88865092010-88536133
传真010-68741197
电子信箱 yzbk@163.com caihonguav@sin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10839952.051018983863.97-2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9639.2966011535.87-10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2217425.2953677119.33-122.76%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20478388.27-430203299.62-6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07-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07-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1%0.82%-0.83%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0196263512.2310952027524.31-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982826084.198038266751.10-0.69%
2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06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持有有限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售条件的股份股份数量数量状态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国有法人20.84%2064802420不适用0
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08%1494000000不适用0
冯江平境内自然人2.71%268555090不适用0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1%238352550不适用0
罗培栋境内自然人1.13%112104660不适用0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7%106139810不适用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
其他0.81%80720830不适用0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其他0.65%64194000不适用0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林富斌境内自然人0.59%58000000不适用0
苏晓辉境内自然人0.57%56893000不适用0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全资控股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冯江平、林富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为妻舅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可能为一致行动人,但若投资人提出相反证据的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无
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984916021股为基数(即公司总股本99092910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601308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59094961.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596359元/股计算,即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596359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596359元/股=0.06元/股*(990929102股-6013081股)÷99092910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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