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证券简称:航天彩虹公告编号:2025-062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
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85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678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8.2448%。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16021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984916021股。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6018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71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5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0660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6%。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703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1%。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68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1%;反对3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29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87%;反对3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8%;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