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2026-01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5633147.4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563314.75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67378547.78元,2025年已实施2024年度的分配
方案和2025年前三季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6758815.55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6689564.9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年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股,扣除公司库存股
699980股,即以256886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
实际分配利润154132117.8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16283339.38元的37.03%,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年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股,扣除公司库存股
699980股,即以25688686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5137737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08964216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
1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31198176.7089692756.6511054699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6283339.38184528445.53361827990.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74881001.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63755623.8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1437928.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20879924.97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431437928.55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
2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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