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6-02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恒联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志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141084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634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4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0150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70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4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39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0%;
反对3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4%;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5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18%;反对3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37%;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623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7%;
反对4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42%;反对4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5%;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25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5%;
反对4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9%;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1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60%;反对4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7%;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71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3%;
反对3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2%;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6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13%;反对3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62%;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5%。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2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4%;
反对4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0%;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40%;反对4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7%;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09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
反对4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4%;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74%;反对4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39%;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38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7%;
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7%;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4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41%;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76%;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564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6%;
反对4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弃权
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99%;反对4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1%;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552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8%;
反对4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弃权
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8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68%;反对4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8%;弃权1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8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1%;
反对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05%;反对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46%;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9%。
表决结果:通过。1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22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3%;
反对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54%;反对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97%;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9%。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5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
反对3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37%;反对3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18%;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律师、郑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