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梦洁股份
股票代码:0023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表决权不再委托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梦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备查文件········································································································11
3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梦洁股份/上市公司指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李建伟先生长沙金森指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姜天武先生、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张爱纯女士以及李军先生与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指《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姜天武先生、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与长沙金森新《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指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协议》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拥有的表决权不再委托,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指相应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9758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32%。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李建伟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住所长沙市开福区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2年6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先生、公司股东姜天武先生、李菁先生、张爱纯女士、李军先生与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森”)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姜天武先生、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与长沙金森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李建伟先生将其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
2022年7月7日,长沙金森与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以及姜天武先生,就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8月11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登记过户手续,《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正式生效。
2025年8月8日,李建伟先生致函长沙金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及补充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已满36个月,前述协议自2025年8月11日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拥有的表决权不再委托,其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增加39758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2%。《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6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为57629679股,持股比例为
7.62%,根据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有的25000000
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姜天武先生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262967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32%。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7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为55359679股,持股比例为7.3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035967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02%。
2021年12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60069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为51758982股,持股比例为6.85%,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675898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54%。
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姜天武先生继续签署了《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姜天武先生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一致行动,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股份拥有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姜天武先生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权益变动超过1%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6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先生、公司股东姜天武先生、李
菁先生、张爱纯女士、李军先生与长沙金森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姜天武先生、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与长沙金森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李建伟先生将其持有的120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同时,李建伟先生将其剩余的39758982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姜天武先生之间签订的《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公司股份变更至长沙金森名下之日起终止。
72022年7月7日,长沙金森与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以及姜天武先生,就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8月11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登记过户手续,《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
2025年8月8日,李建伟先生致函长沙金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及补充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已满36个月,前述协议自2025年8月11日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拥有的表决权不再委托,其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增加39758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2%。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建伟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11200000股,除此之外,李建伟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8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
4、《<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的函》;
5、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建伟
2025年8月12日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湖南梦洁家纺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股份有限公司业基地谷苑路168号股票简称梦洁股份股票代码002397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建伟长沙市开福区
人名称注册地/住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否□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赠与□其他□(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表决权委托到期,继续签署了《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减少;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增加)
13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57629679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7.62%
股份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2629679股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4.3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变动数量:39758982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本次变动比例:5.32%
例本次变动后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39758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2%)
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5年8月11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方式:大宗交易;表决权委托到期,继续签动的时间及方式署了《一致行动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
权委托到期解除,表决权不再委托。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是□否□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以下无正文)
14(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建伟
2025年8月12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