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秦拯,1969年出生,工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大数据处理与行业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大数据研究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网络空间安全教指委委员、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委会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服务专委会委员、人工智能与安全专委会委员,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6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本人因董事会换届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务,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1(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亲自出席1次,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3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公司在2025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上述内容与内审部门以及管理团队进行沟通。
本人与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互动易平台、媒体报道以及参加股东会等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及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和自身履职水平,科学、客观、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到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的终端门店调研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本人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各种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中,公司在人员安排、材料提供、会务安排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判断,审慎的发表意见以及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为上市
3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条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董事
因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均投赞成票。
前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均投赞成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4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秦拯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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