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证券简称:垒知集团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62债券简称:垒知转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
载于2025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周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永太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07人,代表股份168128332股,占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
(688263696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427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582072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86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
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人,代表股份9921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15%。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902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8%;反对1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95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1%;反对1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5%;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911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0%;反对1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7%;反对176300股,占出席本
2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0%;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2%。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927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5%;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
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2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0%;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0%;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907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5%;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99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14%;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925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1%;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
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3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1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18%;反对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0%;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90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4%;反对1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5%;反对1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914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7%;反对1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
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6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20%;反对1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2%;弃权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2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4%;反对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4%;
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92%;反对3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5%;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19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1%;反对36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2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31%;反对36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47%;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82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6%;反对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4%;
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19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0%;反对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73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9%;反对35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2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23%;反对35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4%;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3%。
上述第8、9、1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此次股东
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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