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
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
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多次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经评估与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年报审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关键
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真实、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召集人:王凤洲
委员:杨春娇
委员:戴兴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