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9证券简称:海普瑞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单宇先生
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单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3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7
其中: A股股东人数 6
H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78971924
其中: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68816979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154945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7194%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其中:66.0274%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0.6921%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1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402200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640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1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8837412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360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402400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6408%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出席会议序审议股份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是有表决权号议案类别议有表决议有表决议有表决否股份数股数股数股数权股份数权股份数权股份数通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过《关于总计98837412498818994299.9814%1609800.0163%232020.0023%取消监
其中:A事会暨
<股中小投9402400921821898.0411%1609801.7121%232020.2468%修订公
1资者司章程>是
及配套
A股 978219179 978034997 99.9812% 160980 0.0165% 23202 0.0024%议事规则的议案》 H股 10154945 1015494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总计98837412497028966198.1703%180644611.8277%200020.0020%《关于其中:A制定及
股中小投94024008723829.2783%851001690.5090%200020.2127%修订公
2资者司部分是
治理制
A股 978219179 969689161 99.1280% 8510016 0.8699% 20002 0.0020%度的议案》
H股 10154945 600500 5.9134% 9554445 94.0866% 0 0.0000%《关于总计98837412498814384299.9767%1984800.0201%318020.0032%补选独
3是
立董事 其中:A的议案》股中小投9402400922811898.1464%1424801.5154%318020.3382%
资者A股 978219179 978044897 99.9822% 142480 0.0146% 31802 0.0033%
H股 10154945 10098945 99.4485% 56000 0.5515% 0 0.0000%
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晓丹、陈恩智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