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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8 00:00 查看全文

和而泰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而泰

股票代码:002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

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3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刘建伟

和而泰、上市公司指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变动报告书指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 指 A股普通股股票元指人民币元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建伟

曾用名(如有):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

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通讯方式:136******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

2.0000%)。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刘建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542%),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信息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性质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合计持有股份14020300015.155813876210015.0000

其中:

刘建伟288467503.1183274058502.9625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1135625012.037511135625012.037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2508028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刘建伟大宗交易2025年6月27日20.3614409000.1558

合计14409000.1558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减持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2508028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7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8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建伟年月日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有限公司地股票简称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建伟广东省深圳市******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4020300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5.1558%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14409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0.1558%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138762100股比例

持股比例:15.0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年6月27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大宗交易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无来源

12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二、信息拟于未来12个月内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相继续增持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是□否□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说明: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减持公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是□否□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

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

注:本次减持不需要经过批准。

13(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建伟年月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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