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
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数量为当期限售股的8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