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和控股子公司
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和控股子公司新材料分别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截至目前担保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额度担保方余额(已提供本次使剩余可是否担保被担保最近一期已审批占上市公司最持股比且尚在担保期用担保用担保关联方方经审计资额度近一期经审计例限内的担保余额度额度担保产负债率净资产比例
额)
公司小家电100%76.22%5000015000200004.27%15000否
公司新材料75%129.06%3000100010000.21%1000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小家电、新材料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5000万元、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小家电、新材料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5000万元、2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分别为15000万元、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成立注册地点法定代注册经营范围产权表人名称日期资本关系
深圳和而2016深圳市光刘建伟人民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公司
泰小家电年1明新区公币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持股
智能科技月21明街道模2000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100%
有限公司日具基地根万元理设备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玉路和而技术服务及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
泰工业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电子研发楼3产品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
层及销售;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
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子器具、净
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产品及其控制器的硬件的生产。
深圳和而2021深圳市光秦宏武人民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公司泰新材料年8明区马田币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持股科技有限月26街道薯田2000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75%公司日埔社区第万元三工业区雅华公司厂房二栋
101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被担保方小家电新材料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0日(经审计)(未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9827.56154382.637598.607594.75
负债总额91327.98121497.879807.0913135.65
净资产28499.5832884.75-2208.49-5540.90
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经审计)(未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7829.8647420.401695.621021.55
利润总额10841.675016.93-2471.61-767.26
净利润9852.194385.17-2471.61-767.26经核查,小家电、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22000万元人民币和8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65000万元人民币和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融资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