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翁胜斌)
本人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翁胜斌,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
2005年7月至今在嘉兴大学商学院从事工商管理教学与研究。历任嘉兴大学商学
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本人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应出席以通讯方列席股独立董事委托出席缺席次投票情董事会现场出席次数式参加会东会次姓名次数数况次数议次数数均投赞翁胜斌615002成票
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充分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8800战略委员会1100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向董事会及经营层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在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03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与会计师沟通2024年度审计计划
月03日的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5年03审议《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专项检
2同意报告内容月07日查报告》
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
2025年03同意前述议案,并将部3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月25日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04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同意前述议案,并将部
4月24日年一季度内审专项检查报告》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08
5审议《2025年二季度内审专项检查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月08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
2025年08
6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同意报告内容
月25日来情况汇总表》
72025年10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报告内容,并将第月23日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
8审议《2025年三季度内审专项检查报告》同意报告内容
月28日
本人及其他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审议上述董事会前置审议事项时,均提前获取会议资料,与其他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后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本人在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2025年01审议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度指导思想、同意并提交董事会
月15日经营计划审议。
本人及其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的发展战略,2025年度指导思想和经营计划进行评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形成了一致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参会,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支持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沈凯军先生一起向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安排、重点关
注领域和审计方案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沟通、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公司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参加公司的经营分析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向管理层提出建议,本年度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证监会及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资料,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及合规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用良好的
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尽责、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翁胜斌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