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A7B0033),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13619381.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16318392.60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11265916.89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232559.61元,资本公
积余额为8092653721.31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应达到的条件之一是“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公司2023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
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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