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啸)
本人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王啸,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兼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任平安集团执委会委员及陆金所副总经理,IDG资本合伙人,高瓴资本合伙人,CPE源峰董事总经理及投委会委员,中国生物制药副总裁。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公司会议
相关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对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1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次数会次数亲自出席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990900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工作总结与计划等
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期间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工
2作,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关联投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履行独立
董事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面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及其附件材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审核,积极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深入了解议案的背景以及决策依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针对各项议案提出专业建议。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始终基于充分了解的情况,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力求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持续监督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流程,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可靠的信息,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3、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知识水平,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积极了解公司运营动态。同时,
3持续密切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定期报告、信息披
露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跟踪分析,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出席会议、专项调研、审阅报告等方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
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关联交易、持股计划展期、财务资助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与公司经营层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经验提出建议。同时关注媒体报道,多渠道了解公司动态,履行监督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密切沟通联系,本人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最新动态。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公司都秉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准备相关会议资料,及时传递到本人手中,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本人能够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支持本人开展各项工作。不仅为履职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还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认真的听取和充分的重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4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中国四维、南京智联、六分科技等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700万元。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2、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现金及资产出资形式对 PhiGentRoboticsLimited 投资及财务资助事项。其中现金出资 2.5亿元人民币以认购约 1.38亿股 C+类优先股,全部为投资主体自有资金。其中资产出资图新智驾100%股权认购约10.92亿股普通股。交易完成后,四维图新将持有鉴智开曼约39.1430%股份。截至2025年12月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为公司基于正常的商业背景和发展需求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具有商业合理性。该交易有利于融合公司及鉴智的优势,提升公司在智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这些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传达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整体来看,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6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2025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张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7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的报酬与支付由股东会确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有关制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十)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8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与上市公司治理,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秉持诚信与勤勉精神,严格依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并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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