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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408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8128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

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10034021.42111579299.701545278.28

递延所得税负债69214487.4770932115.021717627.55

盈余公积794483790.13794466555.20-9733.39未分配利润5721604273.235721449158.89-162615.88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35348772.56137488488.472139715.91

递延所得税负债61939972.6864171416.322231443.64

盈余公积843737718.23843728545.46-9172.77

未分配利润6306146736.156306064181.19-82554.96合并利润表

(2022年度)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120366869.99120286248.45-80621.54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597589253.78597669875.3280621.54

(二)母公司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9101190.5750567803.66146661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1563947.001563947.00

盈余公积779882118.15779872384.76-9733.39

未分配利润4911821255.194911733654.67-87600.52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2921864.7964682852.221760987.43

递延所得税负债1852715.161852715.16

盈余公积829136046.25829126873.48-9172.77

未分配利润5352817115.535352734560.57-82554.96利润表

(2022年度)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56188065.0656182458.88-5606.18净利润490249788.44490255394.625606.1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对公司会计政策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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