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28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天恒”)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
变更北京中天恒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中天恒和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 (北京)自由贸易试
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志新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43人(截至2025年11月2日合伙人数量为44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23人(截至2025年11月2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4人)。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2893.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728.77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65.00万元。2024年北京中天恒承担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126.00万元,本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北京中天恒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437.01万元,2025年9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天恒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中天恒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志新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03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4年,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6年,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维严女士,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5年,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天恒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投入的工作时间及相应的收费率等因素确定。拟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为1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北京中天恒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和北京中天恒进行了沟通,中
兴财光华与北京中天恒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中兴财光华与北京中天恒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