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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必康: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6-10 查看全文

必康退 --%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 必康 公告编号:2023-09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必康;证券代码:

002411。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3年6月19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

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 必康

证券代码:002411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年7月1日,因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2023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

报告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

6月1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755-86951472

3、联系传真:0755-86951514

4、电子邮箱:002411@biconya.com

5、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

代中心31楼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3年6月19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

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9日,退市整理期为

2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六、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七、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

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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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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