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证券简称:汉森制药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2025年
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正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1919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1017%。其中:
-1-1.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0701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8595%。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8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422%。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25078999.69855916700.2666773700.0349
其中:
210460075.878659167021.3319773702.78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23478999.69136088700.2744761700.0343
其中:
208860075.301860887021.9520761702.74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21298999.68156288700.2834779700.0351
其中:
206680074.515862887022.6731779702.8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2-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23248999.69036094700.2746778700.0351
其中:
208630075.218860947021.9737778702.8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04837999.60738316500.3748398000.0179
其中:
190219068.581083165029.9841398001.43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2117208999.66316942700.3128534700.0241
其中:
202590073.041269427025.0310534701.92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注:上述1-6项议案表决结果中,总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数包含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数。
三、独立董事述职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刘中明-3-(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