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雷科防务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4012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96034606.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942821514.6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项目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11046567.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96034606.97-443005460.44-935397213.62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42821514.60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2241129.59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是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11046567.4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591479093.68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1046567.4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股票上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情形险警示情形。
2、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745478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0007645.0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单价为5.83元/股。具体情况见公司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上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数量为1894780股。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上述
189478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2月8日办理完成。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按回购单价5.83元/股计算,该次回购注销金额为11046567.40元。
四、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从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特征出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5BJAG1B0268)。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