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蕊
本人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国家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优秀知识女性”称号,江西省突出人才贡献奖,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江西省首届教书育人楷模,江西省首届“五一巾帼奖”,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才,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院院长、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奈雪的茶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
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未亲自参加董姓名会次数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事会会议张蕊50230否0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工作,进入审计程序后,勤勉尽责地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40202提名委员会10001
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1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与内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届满离任前每季度听取并审
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并认真审议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信息,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未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宜。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站在广大中小股东立场辨识和分析问题,对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披露,同时督促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现金分红,良好履行公司对股东的分红承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年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增添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与中小股东互动。
此外,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各类披露文件、定期财务报告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本人始终保持积极学习态度,紧随法律法规更新步伐,参与各类研讨会和培训,尤其重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积极开展现场工作。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到访南昌分公司、深圳总部进行交流,包括对年审工作进度、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本人到访深圳总部听取管理层经营情况汇报,审阅并通过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定期报告议案,对担保、外汇套期保值、日常关联交易、自有资金理财等年度预计进行认真审核,包括不限于额度、时限、审批流程等。本人不定期对公司实体门店进行实地走访,通过与门店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门店运营情况,同时走访友商门店,对公司外部竞争及公司自身竞争力优势作出分析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并提出建议。
在平时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管理层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此外持续关注
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7、上市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明确独立董事工作权限,保障独立董事工作便利性。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8、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实行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事前审核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形式,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内容具体如下: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本人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没有超出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准确、及时、完整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未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宜。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及《关于确认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立足专业视角,充分运用自身知识储备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建设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5年10月18日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大力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最后祝愿公司行稳致远,再创佳绩。
独立董事:张蕊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