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
德股份有限公司 A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友盟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5分类人数(名)代表股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21459919614648.350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207418685123.3784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855732773444.9718
网络投票情况206418684123.378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海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新增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974048061413540377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0100.2359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00771721413540377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5.72153.37610.9023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9777174610081004163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6230.16820.0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044411210081004163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59792.40780.9943
(%)
2/5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绍武先生、周友盟女士、季刚先生、喻子达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黄绍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79392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3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51758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4666
3.02《选举周友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33224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5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0559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3563
3.03《选举季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33108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56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0547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3560
3/53.04《选举喻子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35116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6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0748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3608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吕良彪先生、林斌先生、陈弟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吕良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32054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55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0442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3535
4.02《选举林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52071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88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2443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4013
4.03《选举陈弟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分类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596832828当选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056
4/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3950519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35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熊洁、莫婉榕
3、结论意见: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