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3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
德股份有限公司 A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5分类人数(名)代表股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40657649087046.518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400453925113.662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653109835942.8553
网络投票情况400453925113.6628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354326394101243145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87797.1142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3342804101243145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548490.35070.1009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354317394101293146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87777.1142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3333804101293146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546590.35180.1018
2/5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353890394105563146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87037.1216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2906804105563146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52490.44580.1018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75438570100650045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1750.1746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4340211100650045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68182.21730.1009表决结果通过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3538593941059331456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86987.1223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28758041059331456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445690.45400.1005
3/5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3569277940752891452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2.92307.0691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59442040752891452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121589.77890.0996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情况(股)575526750919220449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280.1595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44428391919220449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87602.02500.0989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小康、刘晗
3、结论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5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