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均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7.6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7.6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067.5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76.36万元。
由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同时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076347.70-98308495.5121771298.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0674991.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5763606.87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7153616.4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力市场拓展和技术攻关,进一步巩固提升各板块业务,切实提升盈利能力,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说明。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