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4人,代表股份26561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7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2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8%;反对1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7%;弃权2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73%;反对1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87%;弃权2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0%。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26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4%;反对1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7%;弃权2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8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34%;反对1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28%;弃权2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9%。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2%;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9%;弃权2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8%;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63%;弃权2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18%。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王亚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9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13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005%。
4.02选举都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1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1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647%。4.03选举高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9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13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977%。
4.04选举荆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3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30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797%。
4.05选举胡明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4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4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931%。
提案4.00均获得通过,王亚骏先生、都巍先生、高博先生、荆磊先生、胡明珠女士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张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1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1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600%。
5.02选举姚以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9048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28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68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543%。
5.03选举刘国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0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2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0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495%。
提案5.00均获得通过,张敏先生、姚以林先生和刘国清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和胡建雄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