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证券简称:天虹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股份数量23784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股后的1145063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80154441.5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
1金分红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股后的1145063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2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92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208*****162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308*****623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股后的1145063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80154441.50(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元/股。
3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9楼
咨询联系人:陈卓、罗曾琪
咨询电话:0755-23651888
传真电话:0755-236521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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